住房城建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4-05-29 17:20 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哪些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答:一、范围:

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1)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2)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

2、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3、不属于上述2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以及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

(3)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5)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

二、金额: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