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4-05-22 09:11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服装标签应当标注什么内容?

答:服装标签应当包含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

一、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纺织品和服装应标明承担法律责任的制造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纺织品和服装应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或地区),以及代理商或进口商或销售商在中国大陆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二、产品名称:产品应标明名称,且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术语及定义的,宜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术语及定义的,应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

三、产品的号型或规格:号是指人体的身高,以厘米为单位表示,是设计和选购服装长短的依据;型是指人体的上体胸围或下体腰围,以厘米为单位表示,是设计和选购服装肥瘦的依据;体型以人体的胸围和腰围的差数为依据来划分的人体类型。体型划分为四类,分类代号分别为Y.A.B.C。

四、纤维成分及含量:产品应按GB/T29862的规定标明其纤维的成分及含量,纤维名称应使用规范名称。

五、维护方法:应按照GB/T8685规定的图形符号表述维护方法,可增加对图形符号相对应的说明性文字。当图形符号满足不了需要时,可用文字予以说明。补充说明用语是可以与维护符号同时使用的附加维护说明,是非常必要的信息。采用补充说明用语提供的方法维护纺织产品使得在制品整新过程中不会受到损伤。

六、执行的产品标准: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的产品标准编号。

七、安全类别:应根据GB18401/GB31701标准标明产品的安全类别,A类:婴幼儿的纺织产品;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八、使用和贮藏注意事项:因使用不当可能造成产品损坏的产品宜标明使用注意事项,有贮藏要求的产品宜说明贮藏方法。